按照《蘇州市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告上一年度已批準建設項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圍的情況以及水域補償的方式與地點”的規定,現將2024年度常熟市水務局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行政許可水域占補情況予以公示。
常熟市水務局
2025年3月31日
按照《蘇州市河道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每年第一季度公告上一年度已批準建設項目占用河道管理范圍的情況以及水域補償的方式與地點”的規定,現將2024年度常熟市水務局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行政許可水域占補情況予以公示。
常熟市水務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