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于印發江蘇省城鄉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方案(2024年版)等6個方案的通知》(蘇衛辦疾控〔2024〕11號)和《關于印發蘇州市城鄉飲用水水質監測工作方案(2024年版)等4個方案的通知》(蘇衛健疾控〔2024〕26號)的要求,張家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完成了2024年第四季度的城鄉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監測工作。
張家港市共設32個監測點,按《生活飲用水標準檢驗方法》(GB/T5750-2023)進行水質常規指標的監測,共檢測水樣66份,根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22)進行評價,合格66份,合格率100%(其中出廠水6份,合格6份;末梢水55份,合格55份;二次供水5份,合格5份)。
張家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