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深化科技體制改革”要求,張家港市探索實施企業科技創新積分管理,相關做法被科技部編入2024年8月《“創新積分制”工作指引(全國試行版)》,在全國范圍內予以推廣。
先行先試,首創“企業創新積分制”。“企業創新積分制”,通過對企業創新行為量化評價,構建企業創新畫像、引導企業鍛長補短,以積分結果精準橋接企業創新能力與創新政策資源,有效破解科技創新“評價難”“申報難”“兌現難”等現實困境,實現企業創新“一表通”、企業扶持“一本通”、企業服務“一網通”的質效轉變,“四個90%”以上的創新格局落點到位,即:100%的大中型工業企業和規上高企建有研發機構、95%的規上高企開展產學研合作、95%以上的專利申請及授權來自企業、90%的科技人才企業有研發投入。
聚焦痛點,提升“參與感獲得感”。圍繞企業發展的“急難愁盼”,以企業需求端牽引政策供給端,形成“政府大抓創新、企業大膽創新”全新格局。推動科技支撐政策集成,形成解決企業創新需求及現實困難的“政策包”“組合拳”,全面賦能提升企業創新能力。同時,優化資源配置,通過推動相關部門、商業銀行、投資機構、資本市場等認可和采納評價積分,建立基于企業創新能力評價的企業增信支持機制,撬動財政資助、人才落戶、子女入學、保障住房、貸款投資等社會資源向科技創新企業集聚。截至目前,該項機制已惠及近8000家(次)企業,累計撥付涉企資金超9億元,累計賦能科技型企業超2000家。
提質擴容,首創“縣域創新格次賦分機制”在“企業創新積分制”的基礎上提檔升級,首創“縣域創新格次賦分機制”,將原先單一的“企業主體”向“科創載體”“創新平臺”“高端人才”等六類創新主體拓展延伸,并以AI為基座,將業務模塊全方位嵌入“縣域創新格次賦分系統”,系統重構張家港市科技創新體系,推動創新資源向創新氛圍最濃厚、創新意愿最強烈的主體傾斜,為縣域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提質增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