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和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辦法》,實習生是指年滿16周歲,由實施全日制學歷教育的技工院校、中高等職業學校根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集中統一安排學期性頂崗實習的學生。
將實習生納入工傷保險,有利于進一步化解用工單位工傷風險,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實體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
用工單位需要做的是:
1.參保登記
用工單位可以為本單位的實習生辦理工傷保險參保手續。
辦理時應當持與其簽訂的三方實習協議、《蘇州市區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花名冊》和《江蘇省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和實習生參加工傷保險承諾書》至用工單位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2.一次性繳納
根據其實習協議期間實際月勞動報酬、實習協議期內繳費月數以及用工單位工傷保險費率核定,由用工單位一次性繳納。
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及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費率,按辦理手續時適用標準執行。
注意事項
1.實習生在實習協議期間,從用工單位為其辦理參保手續之月起繳納工傷保險費,不允許補繳;
2.在同一學歷或者技能等級教育階段參加工傷保險的時長不得超過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