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養育未成年二孩的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30%。
(2)養育未成年三孩及以上的繳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貸款額度在可貸額度基礎上可上浮40%。
注:實際業務中,最終可貸額度將結合申請人公積金繳存情況、家庭收入、購房總價款、首付比例等因素綜合計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