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賬戶封存期間:1.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定繳存半年以上的,辦理異地轉移接續手續。2.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如果已在本地重新就業,轉移至新單位繼續繳存;未重新就業的,外地戶籍繳存職工封存滿半年后可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