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guī)定》(公安部令第172號)第七十九條:機動車駕駛?cè)擞邢铝星樾沃坏模囕v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八)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有第一款第八項情形被注銷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cè)藚⒓拥缆方煌ò踩伞⒎ㄒ?guī)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申請人可以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或者核發(fā)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