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有哪些?
1、兌現規則:
對于2021年以前獲評的創業領軍人才項目,企業簽約后3年內選擇2個自然年度兌現平臺使用補貼;
對于2021年及之后獲評的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原則上創業領軍人才企業簽約后3年內兌現平臺使用補貼,上限不超過50萬元。
2、平臺使用范圍(2024年):*具體以每年發布通知為準
中科IC集成電路公共服務平臺(包括培訓學校);生物醫藥產業園公共服務平臺;風云科技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國科數據中心服務平臺;軟件園培訓中心平臺;蘇州大學大型儀器設備公共服務平臺;蘇州超級計算中心;納米所納米測試&加工平臺;MEMS中試平臺;國家生物藥技術創新中心核酸藥物技術創新平臺;第三代半導體國創中心測試分析與服役評價平臺。
二、申請材料有哪些?
1、平臺服務合同;
2、平臺使用費發票;
3、領軍協議;
4、審計報告;
5、相關附件;
三、申辦流程是什么?
資金申請流程
企業提交兌現申請→企服中心審核→科創委審核→企業打印/提交收據
四、扶持政策是什么?
對于創業領軍人才項目,根據項目實際需求,提供兩年期總額不超過50萬元的平臺使用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