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將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標志著蘇州在食品連鎖經營領域開展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保障再上新臺階。昨天(2月19日),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等部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辦法》實施后的新要求、新規范進行解讀。據了解,該《辦法》是全國首部專門針對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的地方立法。
蘇州現有持證食品經營主體19.8萬家,其中連鎖食品經營企業占比約20%,目前全市總部在蘇州的連鎖品牌企業達40余家。做好連鎖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規范管理尤為重要。經前期多輪評估、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核,并經12次修改、3次不同階段集體討論,《辦法》于今年1月正式發布。
市司法局副局長吳睿表示,《辦法》作為統籌食品連鎖經營企業發展和食品安全的有效手段,將我市在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創新實踐通過立法予以固化,在食品安全監管領域形成示范效應,是我市“小切口”立法的生動實踐,為推動我市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食品安全工作適應新時代要求提供了法治保障。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林振興介紹,《辦法》共31條內容,涵蓋食品經營過程控制、事故處置、監督管理等食品連鎖經營的全流程,以及連鎖經營總部、門店、中央廚房、配送中心等各環節的操作及管理規范。
《辦法》聚焦促進全市食品經營企業開展連鎖經營,培育、壯大總部經濟,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明確舉措,從綜合政策、科技金融、人才創業、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為食品連鎖經營企業提供一系列支持。同時,《辦法》提出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收集和回應食品連鎖經營企業的需求,通過多種形式對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加強指導和服務。
《辦法》以食品安全監管的數字化、專業化、網格化、全員化、實體化、手冊化“六化”為手段,明確針對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建立立體監管體系,內容包括:對企業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強化主要負責人責任、保障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培訓、考核等作出規定;從食品安全自查、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角度,推動企業落實食品安全手冊化建設;由市場監管部門劃分監管網格,建立食品安全專家庫,推進食品安全數字化建設等,提升全市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監管質效等。
針對食品連鎖經營企業采購量大、供應鏈長、門店數量多等特點,《辦法》明確食品連鎖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保證食品安全全程可追溯。同時,在《食品安全法》《江蘇省食品安全條例》等的基礎上,補充細化了總部在供貨者管理、進貨查驗記錄中的具體責任,明確門店應當保存配送清單,并提供能夠查驗供貨者許可證和食品合格證明等材料的方式。
相較于食品銷售,從事生食類食品制售、自制飲品制售等餐飲服務的連鎖經營企業,食品安全風險更加集中易發。對此,《辦法》對連鎖餐飲的食品安全作出專門規定,包括對中央廚房的設立和檢驗檢測提出要求,規定網絡經營與門店經營的食品質量安全應當保持一致,門店應當對需配送的直接入口食品使用封簽封口,對食品添加劑管理作出規定,并鼓勵連鎖餐飲做好信息公開和食品加工過程公示等。
此外,《辦法》從增強監管措施的系統性、針對性出發,細化市場監管部門職責。其中,明確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建立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并將總部和門店的評價情況相銜接,加強信息公開;突出同一總部不同門店監督檢查的關聯性要求等。
下一步,蘇州市場監管部門將做好《辦法》的宣貫工作。依據《辦法》各項條款,做好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違法嚴懲,提升食品連鎖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以點帶面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樹立蘇州食品安全管理的新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