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府辦〔2017〕77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全市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范圍,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根據《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暫行)》(簡稱《辦法》)等有關規定要求,市政府辦公室經各地各部門申報、相關部門會商審議等程序,確定市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并結合截至目前已向市政府報備的部門級決策事項,編制成《2017年度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本目錄明確的各承辦單位根據《辦法》要求,會同有關單位,及時制定工作方案,組織起草決策草案、完成決策過程。
二、列入目錄的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必須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各市級決策事項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審議;部門級決策事項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部門集體討論。
三、各承辦單位要將決策論證過程、審查申報等工作納入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網上公開運行系統,確保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論證工作節點管理、流程控制、規范運行。
四、各承辦單位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對決策立項和決策過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五、本目錄將通過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公開內容涉及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名稱、理由依據、擬解決的問題、解決方案、決策進度等內容,各承辦單位應及時、準確填報、完善相關信息。
六、市維穩辦、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市級和部門級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廉潔性評估的業務指導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七、各決策事項組織實施的合法性、規范化情況納入政府年度績效考核、目標考核和依法行政考核。
八、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調整情況,及時新增或調整市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由決策承辦部門參照《辦法》第十條,征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意見并報市政府辦公室等部門審查通過后,提請政府對決策目錄調整情況進行公布;部門級決策目錄需要調整的,由決策部門自行決定,并在自調整之日起10日內報送備案,并抄送市相關部門。
附件:2017年度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17年度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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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決策 級別 |
是否 聽證 |
承辦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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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部分區域、路段實行高峰時段限制非蘇E號牌小客車通行 |
市級 |
是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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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制定蘇州市長期護理保險工作實施方案 |
市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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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在全市范圍實行流動人口機動車登記積分管理政策 |
市級 |
否 |
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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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制定《蘇州市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辦法》 |
市級 |
否 |
市經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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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蘇州市民辦美術館扶持政策調整優化 |
部門級 |
否 |
市文廣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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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制定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細則 |
部門級 |
否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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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制定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 |
部門級 |
否 |
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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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制定蘇州市不動產登記管理若干優化措施 |
部門級 |
否 |
市國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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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制定《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補充實施方案 |
部門級 |
否 |
市食藥監局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17年度蘇州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