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蘇州市住房公積金與蘇州工業園區公積金2019年年度報告合并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17名委員,2019年召開2次會議:
1.第四屆一次全體會議按照有關法規和章程進行了管委會換屆,并審議了《關于蘇州市2018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和2019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草案的報告》《關于蘇州市2018年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和2019年住房公積金財務收支計劃草案的報告》以及《蘇州市住房公積金2018年年度報告》。同時,書面審閱了《關于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業務的審計報告》和《關于2018年度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使用的審計報告》。
2.第四屆二次全體會議聽取了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上半年公積金運行情況匯報,審議了《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租賃住房消費提取管理辦法(試行)》和《住房公積金擴面工作督查方案》。
(二)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市中心)為直屬蘇州市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負責全市(不含工業園區)住房公積金的歸集、管理、使用和會計核算。中心內設9個職能處室,在所轄四個縣級市、五個區設置9個分中心和1個管理部。從業人員277人,其中,參公管理人員117人,公益性崗位人員72人,服務外包人員88人。
(三)蘇州工業園區相關概況:
1.蘇州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負責在工業園區行政區域內組織和推行社會保險(公積金)制度,研究決定園區社會保險(公積金)制度的重大事項和發展規劃。
2.蘇州工業園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實施工業園區行政區域內的社會保險制度和住房公積金制度。
3.蘇州工業園區社會保險基金和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園區中心)負責工業園區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基金和公積金的管理,負責區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貸款和基金管理,具體承辦園區社會保險運行業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基金征繳、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19年,新開戶單位23089家(其中園區中心5856家),實繳單位104381家(其中園區中心23365家),凈增單位15308家(其中園區中心3110家);新開戶職工78.12萬人(其中園區中心12.09萬人),實繳職工382.91萬人(其中園區中心59.08萬人),凈增職工19.38萬人(其中園區中心2.71萬人);繳存額518.34億元(其中園區中心99.42億元),同比增長16.65%。2019年末,繳存總額3197.99億元(其中園區中心512.37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9.34%;繳存余額993.45億元(其中園區中心160.83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6.44%。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6家,與上年相比無變化。
(二)提取:2019年,提取額378.08億元(其中園區中心71.98億元),同比增長18.26%;占當年繳存額的72.94%,比上年增加0.99個百分點。2019年末,提取總額2204.54億元(其中園區中心351.54億元),比上年末增加20.70%。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職工家庭住房貸款最高額度70萬元。此外,購買套型建筑面積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內的住房,且住房總價不超過110萬元的職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限額可計算至住房總價的80%。
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最高貸款額度為7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最高貸款額度為45萬元。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及共同借款申請人中有兩人(含)以上共同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僅借款申請人參與計算可貸額度的,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
2019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5.26萬筆、225.09億元,同比分別增長31.17%、22.75%。其中,張家港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38萬筆、16.43億元,常熟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3萬筆、15.26億元,昆山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06萬筆、38.15億元,太倉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33萬筆、12.64億元,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29萬筆、13.36億元,吳中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28萬筆、10.99億元,相城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1萬筆、5.03億元,姑蘇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1.23萬筆、45.92億元,虎丘分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56萬筆、22.28億元,園區中心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73萬筆、45.03億元。
2019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104.37億元。其中,張家港分中心9.44億元,常熟分中心8.49億元,昆山分中心18.79億元,太倉分中心5.98億元,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6.56億元,吳中分中心6.26億元,相城分中心2.47億元,姑蘇分中心16.26億元,虎丘分中心10.46億元,園區中心19.66億元。
2019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52.88萬筆(其中園區中心4.37萬筆)、1663.87億元(其中園區中心216.53億元),貸款余額913.89億元(其中園區中心152.63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11.05%、15.65%、15.22%。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91.99%,比上年末減少0.98個百分點。
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6家,與上年相比無增減。
2.住房公積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9年,未發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貸款。2019年末,累計發放項目貸款3.2億元,無項目貸款余額。
(四)購買國債:2019年,未購買(記賬式、憑證式)國債,也未兌付、轉讓、收回國債。2019年末,國債余額0億元。
(五)融資:2019年,融資7.00億元(其中園區中心7.00億元),歸還46.82億元(其中園區中心3.50億元)。2019年末,融資總額338.36億元(其中園區中心42.16億元),融資余額40.50億元(其中園區中心30.22億元)。
(六)資金存儲: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103.54億元(其中園區中心16.10億元)。其中,活期0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3.90億元,1年以上定期2.00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97.64億元。
(七)資金運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91.99%,比上年末減少0.98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19年,業務收入295467.22萬元,同比增長15.25%。其中,市中心(含姑蘇分中心、虎丘分中心)69925.31萬元,張家港分中心29478.46萬元,常熟分中心27988.47萬元,昆山分中心57730.23萬元,太倉分中心19041.65萬元,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18204.89萬元,吳中分中心17873.61萬元,相城分中心8037.62萬元,園區中心47186.98萬元;存款利息收入20423.22萬元(其中園區中心2503.42萬元),委托貸款利息收入275044.00萬元(其中園區中心44683.56萬元)。
(二)業務支出:2019年,業務支出185195.61萬元,同比增長18.52%。其中,市中心(含姑蘇分中心、虎丘分中心)40137.86萬元,張家港分中心18757.50萬元,常熟分中心17583.98萬元,昆山分中心38331.93萬元,太倉分中心13007.01萬元,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11748.13萬元,吳中分中心11440.14萬元,相城分中心6024.33萬元,園區中心28164.73萬元;住房公積金利息支出142487.11萬元(其中園區中心20109.42萬元),歸集手續費用支出17121.75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支出11122.15萬元(其中園區中心2234.18萬元),其他支出14464.60萬元(其中園區中心5821.13萬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10271.61萬元,同比增長10.13%。其中,市中心(含姑蘇分中心、虎丘分中心)29787.45萬元,張家港分中心10720.96萬元,常熟分中心10404.49萬元,昆山分中心19398.30萬元,太倉分中心6034.64萬元,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6456.76萬元,吳中分中心6433.47萬元,相城分中心2013.29萬元,園區中心19022.25萬元;增值收益率1.19%,比上年同期減少0.07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40016.92萬元(其中園區中心11413.35萬元),提取管理費用13143.40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57111.29萬元(其中園區中心7608.90萬元)。
2019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89157.34萬元(其中園區中心60780.34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75215.12萬元。其中,市中心(含姑蘇分中心、虎丘分中心)提取119387.21萬元,張家港分中心提取49530.41萬元,常熟分中心提取49140.40萬元,昆山分中心提取55073.08萬元,太倉分中心提取17494.30萬元,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提取21287.66萬元,吳中分中心提取17962.58萬元,相城分中心提取4819.25萬元,園區中心提取40520.23萬元。
此外,根據2019年年度預算提取的管理費用13143.40萬元,已全額上交財政。
2018年度實現的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32773.71萬元,已全額上繳財政;其中,市中心(含姑蘇分中心和虎丘分中心)上繳財政5416.70萬元,張家港分中心上繳4834.99萬元,常熟分中心上繳財政5247.44萬元,昆山分中心上繳財政3938.62萬元,太倉分中心上繳財政1796.32萬元,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上繳財政1404.38萬元,吳中分中心上繳財政984.58萬元,相城分中心上繳財政1127.16萬元,園區中心上繳財政8023.52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19年,管理費用實際支出13141.59萬元,同比增長17.42%。其中,人員經費5484.43萬元,公用經費389.61萬元,專項經費7267.55萬元。
市中心(含姑蘇分中心、虎丘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6148.18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2294.90萬元、149.27萬元、3704.01萬元;張家港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1084.96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557.67萬元、39.56萬元、487.73萬元;常熟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1138.43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94.24萬元、38.44萬元、605.75萬元;昆山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1526.21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529.74萬元、35.95萬元、960.52萬元;太倉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749.53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405.77萬元、32.33萬元、311.43萬元;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管理費用支出1093.34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515.92萬元、40.75萬元、536.67萬元;吳中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881.16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395.25萬元、29.68萬元、456.23萬元;相城分中心管理費用支出519.78萬元,其中,人員、公用、專項經費分別為290.94萬元、23.63萬元、205.21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一)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3.55萬元,逾期率0.0004‰。其中,張家港分中心0‰,常熟分中心0‰,昆山分中心0‰,太倉分中心0.0013‰,吳江分中心(含盛澤管理部)0‰,吳中分中心0.0008‰,相城分中心0‰,姑蘇分中心0.0006‰,虎丘分中心0.0016‰,園區中心0‰。
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按貸款余額的3%提取(其中園區中心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40016.92萬元(其中園區中心11413.35萬元),使用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核銷呆壞賬0萬元。2019年末,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89157.34萬元(其中園區中心60780.34萬元),占個人住房貸款余額的3.16%,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與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的比率為0.0012%。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2019年末,無逾期項目貸款。未計提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無項目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2019年,實繳單位數、實繳職工人數和繳存額同比分別增長13.89%、1.23%和16.65%。
繳存單位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4.88%,國有企業占1.23%,城鎮集體企業占0.84%,外商投資企業占7.93%,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81.0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22%,其他占1.89%。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8.77%,國有企業占3.67%,城鎮集體企業占1.04%,外商投資企業占33.93%,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49.27%,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25%,其他占2.07%;中、低收入占97.75%,高收入占2.25%。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1.99%,國有企業占1.56%,城鎮集體企業占0.33%,外商投資企業占34.82%,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9.1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00%,其他占1.16%;中、低收入占99.71%,高收入占0.29%。
(二)提取業務:
2019年,148.38萬名(其中園區中心32.74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378.08億元(其中園區中心71.98億元)。
提取金額中,住房消費提取占85.63%(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14%,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60.33%,租賃住房占0.16%,其他占0%);非住房消費提取占14.37%(離休和退休提取占6.1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0.004%,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8.216%)。
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6.12%,高收入占3.88%。
(三)貸款業務
1.個人住房貸款:2019年,支持職工購建房370.89萬平方米(其中園區中心59.03萬平方米),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9.68%,比上年末增加0.49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540514.63萬元(其中園區中心105735.54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36.98%,90-144(含)平方米占56.73%,144平方米以上占6.29%。購買新房占48.76%(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25%),購買二手房占51.0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5%,其他占0%。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51.73%,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47.56%,三人及以上繳存職工共同申請貸款占0.71%。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2.59%,30歲-40歲(含)占50.31%,40歲-50歲(含)占15.36%,50歲以上占1.74%;首次申請貸款占91.35%,二次及以上申請貸款占8.65%;中、低收入占95.23%,高收入占4.77%。
2.異地貸款:2019年,未發放異地貸款。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19年,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896筆、70011.30萬元(其中園區中心發放896筆、70011.30萬元),當年貼息額8033.68萬元(其中園區中心4328.11萬元)。2019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44279筆、1613559.76萬元(其中園區8153筆、421571.31萬元),累計貼息55506.11萬元(其中園區14882.45萬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貸款:2019年末,累計試點項目3個,貸款額度20億元,建筑面積62.78萬平方米,可解決3255戶中低收入職工家庭的住房問題。其中,1個試點項目貸款資金已發放并還清貸款本息。鑒于其余兩個項目進展情況的實際,兩項目不再申請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蘇州利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試點項目工作告一段落。
(四)住房貢獻率:2019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107.23%,比上年減少5.99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19年,未涉及機構職能調整或者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
(二)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包括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繳存政策調整情況;當年提取政策調整情況;當年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貸款條件等貸款政策調整情況;當年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等。
1.當年繳存基數限額及確定方法、繳存比例等繳存政策調整情況。
(1)繳存基數限額:2019年度,蘇州住房公積金最高繳存基數為23700元,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各地人社部門公布的當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如職工工資基數確實低于當地最低社保繳費基數的,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核準,按實繳存,但最低不得低于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即2020元。
(2)確定方法:
最高限額:蘇州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
最低限額: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3)繳存比例調整:
各級國家機關、各類事業單位、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單位與職工各8%~12%。
2.2019年未涉及提取政策、貸款政策(個人住房貸款最高貸款額度、貸款條件等)、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執行標準的調整情況。
(三)當年服務改進情況,包括服務網點、服務設施、服務手段、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和其他網絡載體建設服務情況等。
將“用戶思維、客戶體驗”融入公積金服務全鏈條,更大力度優化服務供給,更高質量體現“民生溫度”,讓繳存職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上線“蘇州公積金”手機APP并融入江蘇政務服務應用,超過78%的外地職工離職和退休提取業務從柜面轉至線上辦理,全年線上辦理提取22.8萬筆、金額19.6億元。推動與工業園區政策逐步統一、業務深度對接、信息融合共享,實現蘇州范圍內轉移業務鏈“全閉環”,“只要跑一次”全覆蓋,下半年市中心共辦理轉入園區中心業務2839筆,金額4277.03萬元,園區中心共辦理市內轉出業務1866筆,轉出資金2577.35萬元。推出“電子對賬單”,渠道覆蓋APP、網廳、支付寶,方便繳存職工的同時,有效減輕了用人單位的事務性負擔。積極探索離職提取、退休提取等部分公積金業務“全市通辦”,打破公積金繳存地限制,不斷形成“就近能辦、異地可辦、全域通辦”的便捷服務模式。
持續完善綜合服務平臺。優化完善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打造“網站、微信、12329、云服務平臺、手機APP”等多渠道的集中管理系統,統一服務、隨時應答,全年線上查詢達3280萬人次,辦理業務147.73萬筆。其中,“蘇州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粉絲達157萬人,在線回復咨詢近40萬條,答復率100%,影響力領先同行。12329熱線全年人工接聽73萬個電話,滿意率達99.79%。85%的單位業務通過云服務平臺實現全程網上辦理。“蘇州公積金”手機APP和微信公眾號全新加載“網點查詢、辦事預約、叫號排隊”等功能,有效縮短繳存職工和單位的辦事等候時間。
鞏固提升窗口服務質量。通過民情懇談會、政風行風直播、服務滿意度調查以及線上渠道等,聽取繳存職工、行風監督員、銀行從業人員等意見建議150條。每季開展惠民杯“流動紅旗”評比,發揮先進示范引領作用。通過視頻檢查、暗訪檢查、飛行檢查、交叉檢查等方式進行全方位考核,開展服務質量指導監督,保持公積金服務在群眾中的良好口碑,不斷優化“公積金?惠萬家”特色服務品牌。
(四)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包括信息系統升級改造情況,基礎數據標準貫徹落實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情況等。
持續推進蘇州公積金綜合業務系統建設,開發建設了業務檔案電子化系統、繳存稽核管理系統、在線培訓考試系統、決策分析系統、內部風險防控稽核審計系統,建成智慧排隊叫號系統,整合優化全市排隊叫號系統,實現手機端業務預約、在線評價、地圖導航等服務功能。
貫徹落實公積金基礎數據標準和結算應用系統接入,對照“雙貫標”驗收報告,進一步梳理標準細節,優化結算應用接口,拓寬使用范圍,提升貫標精準度、提高貫標成效。按照住建部要求,為順應個稅改革需要,按時完成全國住房公積金數據平臺接入上報工作。
努力推進部門間的數據互聯共享,實現與“公安、社保、工商、不動產登記、房產交易、民政、稅務”等與公積金業務息息相關的部門數據聯網,為進一步拓展“互聯網+公積金”應用、深化不見面審批服務奠定了良好的基礎。積極落實市政府基層“互聯網+政務服務”的體系建設,對接蘇州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平臺,開發住房公積金政務服務接口應用,向全市多個部門平臺提供共享服務。
(五)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包括:文明單位(行業、窗口)、青年文明號、工人先鋒號、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三八紅旗手(巾幗文明崗)、先進集體和個人等。
1.集體:
(1)市中心及吳江分中心、姑蘇分中心成功創建“2016-2018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
(2)昆山分中心被共青團中央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命名為“2017-2018年度全國青年文明號”。
(3)市中心在2018年度蘇州市市級機關績效管理考核中被評為“優勝單位”。
(4)市中心被蘇州市總工會授予“蘇州市五一勞動獎狀”。
(5)12329熱線中心榮獲2018年度“蘇州市十佳青年文明號”。
(6)市中心團支部在踐行新時代蘇州共青團奮斗精神系列活動中被評為蘇州市“三敢三勇”團組織。
(7)相城分中心被蘇州市“巾幗建功”活動領導小組和市“雙學雙比”競賽領導小組認定為“蘇州市巾幗文明崗”。
(8)市中心在蘇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門戶網站內容保障工作中榮獲“先進單位”,中心網站被評為“2018年度全市優秀政府網站”。
(9)吳江分中心被江蘇省總工會評為“2018年度江蘇省工人先鋒號”。
(10)吳江分中心被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職工勞動競賽活動領導小組評為“2018年度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優質服務窗口”。
(11)吳江分中心被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共青團江蘇省委命名為“2017-2018年度江蘇省青年文明號”。
(12)虎丘分中心被授予“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模范職工小家”稱號。
(13)市中心第三黨支部被評為“2017-2018年度蘇州市市級機關先進基層黨組織”。
(14)市中心第四黨支部被評為“蘇州市市級機關優秀行動支部”。
(15)市中心被蘇州市級機關工委評為“2017-2018年度蘇州市市級機關學習型黨組織示范點”。
(16)市中心被評為“全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知識競賽先進單位”。
2.個人:
(1)張潔同志被省住建廳和團省委聯合授予“2017-2018年度江蘇省青年崗位能手”稱號。
(2)程玲同志被評為“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窗口服務行業優質服務競賽優質服務明星”。
(3)范婷同志被評為“2017-2018年度蘇州市市級機關優秀黨務工作者”。
(4)王明同志被評為“2017-2018年度蘇州市市級機關優秀共產黨員”。
(5)柳雪琴同志被評為“2018年度蘇州市優秀團支部書記”“蘇州市市級機關優秀團青干部”“2018年度市政府門戶網站內容保障工作先進個人”,在踐行新時代蘇州共青團奮斗精神系列活動中,被評為蘇州市“一心五同”團干部。
(6)沈逸平同志被評為“2018年度蘇州市優秀團支部書記”。
(7)在踐行新時代蘇州共青團奮斗精神系列活動中,鄭潔同志被評為蘇州市“三新四創”好青年。
(六)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2019年,全市無相關行政處罰案件,無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七)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
2019年,全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不存在違規行為。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1.嚴格執行《關于改進住房公積金繳存機制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號)及《關于延長階段性適當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的實施意見》(蘇房金規〔2018〕4號),全市共辦理降低繳存比例單位391家,累計為企業減輕負擔9000萬元。為使用住房公積金單位網上業務的企業承擔第三方CA電子證書使用相關費用353萬元,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2.開展2018年度中低收入家庭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公積金貸款貼息,全市共計辦理貸款貼息544筆(其中園區中心238筆)、143.22萬元(其中園區中心59.89萬元),戶均貼息2633元。
3.繼續對長期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實施獎勵補貼機制,全年累計向6.6萬名(其中園區中心2122名)符合條件的職工實施獎勵5210.61萬元(其中園區中心355.64萬元),人均享受補貼789.49元。
蘇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