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蘇州市創新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第6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蘇州市創新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蘇州工作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按照蘇州市委、市政府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工作的部署要求,發揮龍頭企業在全市創新格局中的引領作用,高水平打造創新領軍企業,推動我市制造業向價值鏈中高端躍升,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緊緊圍繞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在科技創新上取得新突破”“在強鏈補鏈延鏈上展現新作為”的重大任務,強化企業主體地位,推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深度融合,放大骨干企業引領支撐作用,努力突破關鍵核心技術難題,探索建立面向主導產業自主創新、協同創新、開放創新的新機制,促進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使高質量發展更多依靠創新驅動的內涵型增長,不斷提升全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核心競爭力。
二、建設目標
圍繞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等重點產業領域創新發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建設一批創新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先進技術研究院”)。通過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開展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加快創新成果持續產出、強化知識產權和標準引領、打造高層次人才隊伍和開展行業合作交流,優化制造業創新生態環境,顯著提升我市制造業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三、重點任務
(一)建立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整合各類創新資源,依托現有或新組建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發揮行業骨干企業主導作用、中小企業協同配套作用、高校科研院所技術支撐基礎作用、行業中介組織的保障服務作用,形成聯合開發、優勢互補、成果共享、風險共擔的產學研協同創新機制。
(二)加強共性關鍵技術研發。面向重點領域,開展前沿技術研發及轉化擴散,強化知識產權戰略儲備與布局,突破產業鏈關鍵技術屏障,支撐產業發展;面向優勢產業發展需求,開展共性關鍵技術和跨行業融合性技術研發,突破產業發展的共性技術供給瓶頸,帶動產業轉型升級。
(三)加快創新成果持續產出。通過加強中試條件建設,增強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等創新成果工程化、產業化中試能力,加快創新成果產業化應用。加強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的研制和應用。建設若干應用場景,加快創新成果大規模商用進程。
(四)推動知識產權與標準協同創新。探索知識產權戰略與標準化戰略協同推進的機制與路徑,逐步實現科技創新、專利創造、標準研制三同步,推動構建以自主知識產權為主導的技術標準體系,加強標準必要專利布局,推動標準相關專利在技術產業化應用中的價值實現,探索技術專利化、專利標準化、標準產業化的有效途徑,加強知識產權戰略儲備,形成戰略前瞻布局。參與或組建重點領域標準化聯盟,研制對提升產業競爭力具有重要影響的關鍵技術標準。積極參加各類國內國際標準化活動,主導和參與國內國際標準制定,助力企業核心競爭力和行業話語權提升。
(五)打造高層次人才隊伍。依托國家、省級重點引才計劃,引進一批掌握關鍵核心技術、有望突破“卡脖子”難題或開辟產業發展新賽道的尖端人才。集聚產業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開展技術攻關,形成人才引領、市場運作、協同攻堅的新機制新模式,促進人才與產業雙向融合。探索建立多職級的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激活技術技能型人才創新動力,為我市制造業發展培育一批高水平技能人才。
(六)開展行業合作交流。加強國內國際技術創新信息的跟蹤、收集、分析。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開展技術交流或合作。舉辦產業創新論壇、技術研討、技術成果路演、產學研對接等活動,發布產業發展技術需求,組織國內外創新資源對接,推進產學研深度合作。
四、組建條件
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申報主體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龍頭企業牽頭。申報主體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屬于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制造業民營企業500強、全球獨角獸企業、省級及以上創新聯合體牽頭單位、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省市新型工業化產業體系鏈主企業、省市新型工業化產業體系骨干企業(滿足其一)。
申報主體近2年未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二)目標任務明確。先進技術研究院研究方向符合省、市新型工業化產業體系重點領域發展方向,或省、市未來產業重點方向。有明確清晰的建設方案。制定明確的研發任務和技術路線圖,并按照技術路線圖組織實施。
(三)組織架構完備。先進技術研究院為申報主體單獨設立的內部機構,有專屬的辦公、研發場所,建立科技研發管理、激勵機制,財務實施專項核算。
(四)創新能力較強。先進技術研究院由本領域省級以上研發帶頭人任院長,有固定的研發團隊,具備比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持續穩定的研發投入。自主掌控原創核心技術和成果,具備實施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能力。(研發投入指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于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等文件相關規定執行。)
(五)牽頭產業交流。先進技術研究院具有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或企業開展技術交流或合作的基礎。能夠牽頭組織高水平技術交流、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等活動。
五、過程管理
(一)明確組建流程。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企業申報、地方推薦、專家論證、現場核查、對外公示、市政府認定的工作流程。申報主體對申請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對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補助的,責令返還已獲得的補助。
(二)強化跟蹤指導。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周期原則上為三年。建設期內,先進技術研究院應每半年定期開展自查,并以簡報形式向市工信局報送工作情況。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牽頭組建專家咨詢委員會,集聚各產業領域專家力量,為先進技術研究院提供咨詢建議、實施指導、產學研對接等服務,驅動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增強發展合力。
(三)開展考核評價。建設期內,市工信局會同各縣級市(區)主管部門,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先進技術研究院考核評估,并形成評價結果。通過年度考核評估的,將依照規定給予補助;未通過年度考核評估的,本年度不予補助。對連續兩年考核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先進技術研究院予以調整。
(四)落實監督管理。參照《蘇州市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蘇府規字〔2021〕9號)要求,市級財政部門和市工信局加強績效評估、績效目標、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和績效管理成果應用等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組織領導。在蘇州市政府統籌領導下,強化跨部門、跨區域、跨層級協同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加強工作指引,落實建設任務。各職能部門要把廉潔意識融入到業務工作和管理流程之中,加強監督檢查,防范廉政風險。
(二)加強資金支持。統籌先進技術研究院獎補資金,對在本文有效期內認定的創新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連續三年每年對其建設按研發投入的10%給予補助,其中第一年、第二年最高各1000萬,第三年最高3000萬元。資金按照“直達快享”的執行原則,由市工信局直接撥付至縣級市(區)各項目單位。
(三)統籌要素保障。鼓勵各縣級市(區)政府加強規劃布局,因地制宜制定各類優惠政策,探索有效支持方式,支持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支持先進技術研究院申報各類國省市級創新榮譽,支持能力強、機制優、引領示范作用大的先進技術研究院承接國省市級項目。
(四)探索融資渠道。鼓勵各類產業基金充分發揮引導作用,引導更多社會資本以股權投資、項目投資等方式參與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鼓勵銀行探索支持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的金融產品。
七、附則
(一)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短K州市鼓勵自主品牌大企業與領軍企業設立先進技術研究院的實施意見》(蘇府〔2017〕56號)自本實施意見施行之日起廢止。
(二)為確保政策連貫性,對于按照《蘇州市鼓勵自主品牌大企業與領軍企業設立先進技術研究院的實施意見》已認定的55家大企業和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仍然按照《蘇州市鼓勵自主品牌大企業與領軍企業設立先進技術研究院的實施意見》等規定執行管理考核和財政補助,不再參與蘇州市創新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認定。對第一、二批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市級財政按照各縣級市(區)政府實際獎勵金額的30%承擔;對第三到第五批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市級財政按照各縣級市、區政府實際獎勵金額,分別承擔10%和30%。
